关于征集制定《退役风力发电设备拆除处置环境管理指南》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10-08 16:24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完成《退役风力发电设备拆除处置环境管理指南》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确保标准科学适用,贴近行业特点及需求,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向全行业征集该标准参编单位,共同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名称 《退役风力发电设备拆除处置环境管理指南》 二、发布目的 1.帮助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回收单位对退役风力发电设备进行科学合规的拆除、处置和有序生产,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2.提升行业内单位对风力发电设备拆除和回收处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素的认知; 3.促进相关行业监管单位明确监管内容,提升环境保护监管的精度和准度,提升监管水平。 三、参编原则 自愿、公开、公平、公正。 四、参编单位、参编人员的条件 1.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风力发电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环保、检测及认证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2.参编人员应熟悉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保障参与标准编制修订全过程并完成分担的编写任务,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3.熟悉标准化工作流程,具有标准制修订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4.参编单位可对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技术、人力、资金等进行支持。 五、参编单位、参编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在标准参编单位名单中,列入参编单位名称; 2.将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3.标准参编单位、起草人将享有对本标准编写内容技术要点提出建议和标准编制组讨论协商的权利; 4.本标准升级成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权利。 (二)义务 1.能够全程参加标准编制工作,积极参加与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标准技术方法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参考; 3.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六、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20家以内的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环保、检测及认证机构等作为标准制定单位。 七、参与原则 标准主编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八、申报要求及时间 团体标准的编制及修订,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有序竞争,也有利于保持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先优势。拟申请成为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环保、检测及认证机构等,请认真填写《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委会团体标准参与编制工作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10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委会将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后择优选取参编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 红18613356335(微信同步) 冯志刚18612005925(微信同步) 邮 箱:chiancwser@163.com |